南城县西苑小区、众邦中央城非机动车棚专业分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抚州市-南城县
开标时间:2024-6-18 15:3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30万元
评标办法:报价承诺
其他要求:2024-06-14
更新时间:2024-11-15 14:56:2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南城县西苑小区、众邦中央城非机动车棚专业分包 招标摇号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摇号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金创招摇字【2024】第 171 号
📋 项目信息详情表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南城县西苑小区、众邦中央城非机动车棚专业分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城县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投资 | / | 本项目投资 | 暂定3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南城县西苑小区、众邦中央城非机动车棚专业分包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其他要求 | 1、仅限南城县本地注册企业投标;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建筑服务专用发票; 3、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所有分包项目的竞标摇号。 4、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5、中标单位派驻项目的建造师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 ||
| 联系人 | 谢红伟 | 联系电话 | 18479456888 |
| 招标摇号公告、摇号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6月 14 日至2024年6月 18 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4年6月14 日 | 获取方式 |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城县分中心网上自行下载(http://ztb.jxfz.gov.cnhttp://ztb.jxfz.gov.cn/nc/ )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 日下午 15 : 30 (北京时间)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部门:(章) 2024年 月 日 |
📱 项目信息详情
招标单位名称
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南城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
其他要求
1、仅限南城县本地注册企业投标;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建筑服务专用发票;
3、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所有分包项目的竞标摇号。
4、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5、中标单位派驻项目的建造师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建筑服务专用发票;
3、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所有分包项目的竞标摇号。
4、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5、中标单位派驻项目的建造师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联系人
谢红伟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6月 14 日至2024年6月 18 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24年6月14 日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 月 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 图纸.zip 附件: 招标文件.doc 附件: 响应报价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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