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钽铌矿3号尾矿库下游村民搬迁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详情[以下信息仅供参考使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工程名称 | 宜春钽铌矿3号尾矿库下游村民搬迁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人民政府 |
项目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市政类)、质量(检)员(市政类)、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各1名,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4.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竣工图中不少于两项材料,业绩需在“江西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
项目市级 | 宜春市 |
项目县区 | 袁州区 |
开标日期 | 2026-02-06 09:00 |
报名截止 | 无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 |
计划工期 | 54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万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要约价 | 无 |
项目金额 | 6823.476925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页数原则上不超过200面A4纸张,不小于四号字体,总得分不低于75分 |
答辩要求 | 建造师采用纸质方式书面答辩,招标人提前公布10道左右试题(必答题+选定题),答题总数控制在3题以内,答题时间30分钟,答辩时间不晚于专家评审技术标阶段,需在入围投标人确定后9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 |
项目地点 | 宜春市新坊镇范围内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总投资约7400万元 |
建造师数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以上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调整系数K1:10%、20%、30%、40%、50%;2. 工程类别调整系数K2:85%-90%(其他市政工程);3. 报价下浮率R:2%、2.5%、3%、3.5%、4%、4.5%、5%;4. 去掉高价投标报价个数比例H:20%-30%(以1%为间隔);5. 去掉低价投标报价个数比例L:10%-20%(以1%为间隔);6. 投标报价偏差扣分系数Q:0.2(固定值)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10%,可采用银行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从基本账户或国有企业担保公司开具),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后无息返还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
工程预付款 | 无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50%和70%后,分别按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30%和5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实际工程量超过合同价则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财政评审结算后付至不超过总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无息付清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按照宜春市袁州区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友平,电话13657954920;2.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钟学文,电话15879535521 |